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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0000001040100202304004 組配分類: 呼政辦規
    發布機構: 縣政府(政府辦公室)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名稱: (規范性文件)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呼瑪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 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 時效: 現行有效
    文號: 呼政辦規〔2023〕3號 生成日期: 2023-04-13
    發布日期: 2023-04-13
    (規范性文件)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呼瑪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 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4-13 瀏覽次數:3316 字體:[ ]

     

    呼政辦規〔2023〕3號

     

     

    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呼瑪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

    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林場,縣直、中省直各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呼瑪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1日

     

    呼瑪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

    防控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縣指揮部組成

    2.2職責

    2.2.1縣指揮部

    2.2.2辦公室

    2.2.3專家組

    2.2.4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3 預警和預防機制

    3.1全縣重大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預防體系

    3.2監測

    3.2.1監測機構

    3.2.2常規數據信息庫的建立

    3.2.3信息收集、分析和報告

    3.3災害分級

    3.4預警發布

    3.5加強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撐

    3.6檢疫管理

    4 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Ⅰ級響應

    4.1.2Ⅱ級響應

    4.1.3Ⅲ級響應

    4.1.4Ⅳ級響應

    4.2指揮協調

    4.3災害處置

    4.4現場監控

    4.5社會動員

    4.6物資使用

    4.7擴大應急

    4.8信息共享和處理

    4.8.1報告制度

    4.8.2通報與信息發布

    4.9應急結束

    5 后期評估和善后處理

    5.1后期評估

    5.2善后處理

    6 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6.2經費保障

    6.3物資保障

    6.4技術和科研保障

    6.5人員保障

    6.6預案獎懲

    7 預案管理

    7.1培訓和演練

    7.2預案更新

    7.3預案生效時間

    8 術語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防范和應對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國土與生態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全國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應急預案》《大興安嶺地區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呼瑪縣境內發生的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呼瑪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暨縣松材線蟲病和美國白蛾等外來重大疫情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2.1縣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分管副縣長

    副指揮長:林業和草原局局長 自然資源局局長

    成   員: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局、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政建設服務中心、郵政局。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專家組。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和草原局,下設防控組、檢疫封鎖組、技術組、保障組、信息組等工作組,辦公室主任由林業和草原局主管副局長擔任,副主任由林業病蟲害預防站站長擔任;專家組人員以全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治專家咨詢組為基礎,根據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發生的不同種類,適時補充其他有關專家和科技人員。

    各鄉鎮、林場也要成立相應的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機構,落實相關責任。

    2.2職責

    2.2.1指揮部:研究、協調、解決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處理過程中的問題,研究、解決下級指揮機構的請示和應急需要。部署和檢查本預案實施工作,統一指揮全縣防控工作。

    2.2.2辦公室:貫徹落實縣指揮部的指示和傳達有關會議精神,負責日常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理工作,協調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處置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

    防控組:負責具體防控處理方案的實施,指揮、監督、指導疫情的處理。

    檢疫封鎖組:負責對機場、碼頭、車站和道路的檢疫檢查,對違規調運植物及其產品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查處。

    技術組:負責制定具體防控處理技術方案,組織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培訓,負責疫情確認等。

    保障組:為防控工作提供人、財、物保障,籌集疫情防控應急處理實施所需資金,負責各種物品采購和供應,安排、調配處理疫情所需人員、交通工具等。

    信息組:負責林業和草原疫情的收集、匯總和報送,組織對外宣傳教育、引導工作,編發科普宣傳材料,引導媒體正確宣傳報道有關情況。

    2.2.3專家組

    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調查、評估和分析,提供技術咨詢,提出應對建議和意見,開展相關科學研究。承擔對無法確認和鑒定,但懷疑為重大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種類進行鑒定及風險評估。

    2.2.4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林業和草原局、自然資源局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理的日常工作,協調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承擔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工作。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指導開展災害應急處置項目建設前期及相關推進工作。

    財政局負責應急處置資金的籌集、撥付及使用監督工作。

    農業農村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涉及與農村及農民相關工作。

    公安局負責在松材線蟲疫病發生期間,依法辦理違反國家植物防疫、檢疫規定,妨害植物防疫、檢疫涉嫌犯罪案件及散布虛假疫情造成恐慌、阻礙行政執法等違法犯罪案件;必要時配合檢疫機構在交通要道、車站、碼頭設立臨時森林植物檢疫檢查點,對途經的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產品進行檢疫檢查。

    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人員、物資運輸保障工作,

    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負責全縣所轄公路兩側綠化樹木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工參與全縣所轄公路兩側護路林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市政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郵政局負責在災害應急處置中加強與縣林業病蟲害預防站的配合與合作,協助查處違禁調運進境寄主植物及其產品的單位和個人。

    3 預警和預防機制

    3.1全縣重大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預防體系

    根據我縣的森林、草原資源分布,在全縣建立健全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監測預警網絡和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劃定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在縣界、邊境加強草原蟲害、鼠害監測,密切關注災害的傳播和擴散??h、鄉兩級政府要加強森林、草原病蟲鼠害監測預警體系、檢疫御災體系和防治減災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國家級中心測報點、省級測報點和基層林場、林業站的作用,加強各級應急指揮信息系統、監測預警專業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監測預警能力。

    3.2監測

    3.2.1監測機構

    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為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監測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工作。發現病死樹,高密度或大面積草原鼠蟲活動及其他異?,F象,要及時調查、取樣,專人管護發生現場,實時監控。對于所發現的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種類,由縣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組織鑒定??h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無法確認和鑒定的,送地區林業和草原局確認和鑒定。

    3.2.2常規信息數據庫的建立

    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建立林業、草原有害生物常規數據信息庫。主要內容包括:

    (一)可能影響和誘發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發生的溫度、濕度、降雨等氣象信息及人口等社會信息;

    (二)主要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種類、數量、特性、分布、潛在危險性、發生發展趨勢等;

    (三)可能影響社會公眾健康的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種類和藥劑類型、施藥方式以及影響區域等;

    (四)森林、草原資源分布、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礎設施情況,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及生態公益林區分布情況等;

    (五)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布,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設施、物資的種類、數量、性能和分布,相鄰地區應急資源情況等;

    (六)可能影響災害處置的不利因素等。

    3.2.3信息收集、分析和報告

    縣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檢疫機構具體負責實施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監測工作。對收集到的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時進行整理、鑒別和分析,經鑒定確認為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或外來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外遷型草原鼠蟲災害的,應立即報告同級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并在1個工作日內,逐級上報省、地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報告同級政府。災情緊急的,應立即報告省指揮部辦公室。

    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及預測預報網點是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責任報告單位,森林防治檢疫、草原植物保護專業人員是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事件責任報告人。鄉鎮林業和草原站、國有林場、苗圃負責本轄區林業有害生物的調查、監測和報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病死樹,高密度或大面積草原鼠蟲活動及其他異?,F象,應及時向當地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報告后,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或其所屬的林業、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應迅速派專人趕赴發生現場,進行調查取樣和監控。對取得的林業、草原有害生物樣本,要立即送縣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確認和鑒定;縣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無法確認和鑒定的,送地區林業和草原局確認和鑒定。地區林業和草原局無法確認和鑒定的,送省林業和草原局確認和鑒定。

    各級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建立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信息報告制度,設立并公布接警電話和電子信箱。

    3.3災害分級

    3.3.1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分級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按照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共4級。

    Ⅰ級:發生對人類健康構成威脅、可引起人類疾病的林業有害生物的;首次發現國(境)外新傳入的林業有害生物的;首次發生國家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首次發現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業有害生物且林木受害面積大于1萬畝的。

    Ⅱ級:省內分布的國家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暴發,新增疫區連片成災面積1萬畝以上,樹木死亡嚴重,危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生態安全的;本省補充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暴發,新增疫區連片成災面積5萬畝以上,樹木死亡嚴重,危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生態安全的;非檢疫性有害生物跨市級行政區發生,導致葉部受害連片成災面積在100萬畝以上,或枝干受害連片成災面積10萬畝以上;特殊情況經專家組評估確認為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

    Ⅲ級:在市級行政區范圍內集中發生的非檢疫性有害生物導致葉部受害連片成災面積50萬畝以上的,或枝干受害連片成災面積5萬畝以上。

    Ⅳ級:在縣級行政區范圍內集中發生的非檢疫性有害生物導致葉部受害連片成災面積20萬畝以上的,或枝干受害連片成災面積2萬畝以上。

    3.3.2草原有害生物災害分級

    Ⅰ級:發生對人類健康構成威脅、可引起人類疾病、對人類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的有害生物;同時有3個(含)以上市發生草原重大鼠蟲災害;國(境)外新傳入的遷移性較強、密度較高的有害生物;發生總面積超過800萬畝,或一個市成災總面積達200萬畝以上,或在一定地域內成災面積達100萬畝以上。

    Ⅱ級:是指在省級行政區域內,發生草原重大鼠蟲災害總面積達500萬畝至800萬畝,或在一定區域內成災面積達50萬畝至100萬畝。

    Ⅲ級:指在市級行政區域內,發生草原重大鼠蟲災害總面積達20萬畝至50萬畝,或在一定區域內成災面積達5萬畝至15萬畝。

    Ⅳ級:指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發生草原重大鼠蟲災害總面積達5萬畝至10萬畝,或在一定區域內成災面積達3萬畝。

    3.4預警發布

    在對林業、草原有害生物預測的基礎上,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根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可能發生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按照職責,及時作出必要的預警。

    省政府負責對Ⅰ級、Ⅱ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向全省或事發地發布預警公告。地區行署、縣政府分別負責Ⅲ級、Ⅳ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預警發布。

    預警報告內容包括: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種類、預警級別、預警區域、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通信網絡、報刊、宣傳車等方式。新聞媒體、通信網絡等單位有義務按要求向社會發出突發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預警公告。

    對于達到Ⅰ級、Ⅱ級預警級別的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省指揮部要協調各有關部門、各類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事發市(地)、縣(市)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要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對于達到Ⅲ級、Ⅳ級預警級別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配合地區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各類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事發縣(市、區)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要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3.5加強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撐

    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海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部門間及行業內部交流與合作,及時掌握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信息。積極聽取專家意見和建議,定期組織有關專家對可能入侵的林業、草原有害生物進行風險分析,評定風險等級,提出預防措施與控制技術。

    3.6檢疫管理

    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制定相應的辦法措施,充分利用檢疫檢查站和木材檢查站,嚴密封鎖疫情,防止疫情擴散傳播。根據疫情的發生情況,經省政府批準,可在碼頭、機場和道路上(聯合木材檢查站)增設檢疫檢查點,開展檢疫檢查工作。一旦發現違規調運,立即查扣,報當地縣級以上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部門處理。海關部門在進境木材口岸依法施檢,檢出檢疫性有害生物應及時通報林業主管部門。

    4 應急響應

    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后,按照災害級別,省政府負責Ⅰ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響應啟動和指揮處置工作。省指揮部負責Ⅱ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響應啟動和指揮處置工作。各市級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Ⅲ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響應啟動和指揮處置工作??h級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Ⅳ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響應啟動和指揮處置工作。

    4.1分級響應

    4.1.1 Ⅰ級響應

    根據各地的疫情報告,省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了解災情發生情況,確定災情嚴重程度,分析災情發展趨勢,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經省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同時,省政府召集成員單位召開緊急會議,決策有關重大事項,并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迅速投入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將災情向國務院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報告,并通報發生地市級政府。

    4.1.2 Ⅱ級響應

    根據各地的疫情報告,省指揮部應當迅速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了解災情發生情況,確定災情嚴重程度,分析災情發展趨勢,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經省指揮部批準啟動應急響應。同時,省指揮部召集成員單位召開緊急會議,決策有關重大事項,并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迅速投入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將災情向省政府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報告,并通報發生地市級政府。

    4.1.3 Ⅲ級響應

    Ⅲ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后,地區指揮部辦公室迅速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了解災情發生情況,確定災情嚴重程度,分析災情發展趨勢,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啟動應急響應后,各地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作出相應的反應,迅速投入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各發生地將災情向地區指揮部及地區林業和草原局報告。必要時,請求省指揮部派出工作組給予指導。

    4.1.4 Ⅳ級響應

    Ⅳ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后,縣指揮部辦公室應當迅速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了解災情發生情況,確定災情嚴重程度,分析災情發展趨勢,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啟動應急響應后,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作出相應的反應,迅速投入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請求地區指揮部派出工作組給予指導。

    4.2指揮協調

    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預防和處置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當地政府負總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預防、處置和組織協調工作。

    4.3災害處置

    根據工作需要,縣指揮部可調集各類專業防控力量參與災害處置,各有關單位應當按照縣指揮部的指令,迅速到達現場,開展災害處置和撲救工作。在防控重大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時,各級政府要做好宣傳動員,設立防治區域標志,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和人員傷害事故。

    4.4現場監控

    災害發生地的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要設置專人及時監控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處置情況,對發生區及其周邊地區進行經常性調查、取樣、技術分析和檢驗,實施跟蹤監測,隔離現場,封鎖疫區,嚴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檢疫性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擴散和傳播。

    4.5社會動員

    必要時,災害發生地政府負責動員、組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參與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防控工作。

    4.6物資使用

    根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需要,各級指揮部可征用、調用轄區內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房屋、場地等。被征用、調用的財產在使用完畢或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當及時返還。財產在使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4.7擴大應急

    應急響應過程中,縣指揮部在認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需要采取進一步的應急處置措施進行處置和應對時,經報請縣政府同意應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廣泛動員,調集相關后備力量投入應急防控。需要地區或其他縣、區提供援助的,經報請縣政府上報地區行署請求支援。

    4.8信息共享和處理

    4.8.1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向當地政府、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林業、草原重大有害生物的發生情況及其隱患的權利,也有向上級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的權利。

    有關單位及個人發現林業、草原有害生物或疑似情況時,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的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報告。所在地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核實后,按照有關信息報告時限的規定,報告同級政府并逐級報送至縣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同時說明信息來源、危害區域、程度、發生性質的初步判定、擬采取的措施及報告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系方式等);縣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認為可能屬于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的,應該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向縣政府及地區林業和草原局報告。同時,告知事件發生所在地政府。

    因瞞報或遲報造成疫情擴散和重大危害者,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主要責任人責任。

    4.8.2通報與信息發布

    4.8.2.1經地區指揮部確定為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地,縣級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指揮機構必須在3日內向毗鄰和可能涉及的縣級林業和草原及其他有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4.8.2.2接到通報的縣級林業和草原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有關各級林業和草原及其他有關部門,密切關注有害生物發生趨勢并加強監測工作。

    4.8.2.3縣指揮部應當建立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新聞發布制度,授權發布本行政區林業和草原重大生物災害信息,確定專人負責。涉及對外報道時,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新聞單位有關報道應當事前經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審核。

    4.9應急結束

    專家組負責對災情發展變化和防治效果進行評估,及時向縣指揮部和發生地政府提交評估報告,提出終結實施防治的意見。

    根據專家組的意見,由相應應急響應啟動和指揮處置機構對外公布下一階段的工作部署或應急結束。

    5 后期評估和善后處理

    5.1后期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縣指揮部辦公室配合省、地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專家組和有關人員對生物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分析生物災害發生的原因和應當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措施,向縣指揮部報告,同時抄送縣政府。

    5.2善后處理

    應急處置實施結束后,縣指揮部辦公室指導發生地的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開展災后重建,重點組織實施專家組后期評估提出的改進措施,恢復受災森林、草原,清理因應急而設立的臨時設施。

    6 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各級指揮部應當建立、完善林業和草原重大生物災害應急指揮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和衛星通訊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指揮部與有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暢通。

    6.2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負責組織協調應急行動所需資金籌集工作。同時進行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指揮部依托省防控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必要的設備、藥劑、藥械及其他物資。各級政府要結合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控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好相關物資的儲備工作。

    因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需要,可以實施救災物資的緊急調運。

    6.4技術和科研保障

    6.4.1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內外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發生、防治信息,對潛在危險性有害生物進行超前研究,制定防治技術方案,為指揮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6.4.2科研要按照邊研究邊推廣邊應用的原則,加快科研轉化的步伐。

    6.4.3以大興安嶺職業學院、大興安嶺地區農林科學院等研究部門為依托,開展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的化學防治、生物防治和其他相關研究。

    6.5人員保障

    各級林業和草原部門要根據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形勢和專家意見,建立健全基層防控機構。同時要加強人才的培養,建立起一支高素質的應對生物災害的專業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

    6.6預案獎懲

    對在報告和處置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文件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報告和處置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7 預案管理

    7.1培訓和演練

    根據專家的意見和不同時期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發生危害情況及其潛在威脅,縣指揮部定期對各地應對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能力組織檢查,如機構、隊伍建設、物資、技術儲備情況等。每年各地要分層次對專業技術人員和除治專業隊隊員進行技術培訓,組織小規模的實戰演練,提高應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處置能力。本預案至少每三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7.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縣指揮部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防控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7.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8 術語

    林業有害生物:指影響森林、林木、林木種子等正常生長發育并造成嚴重損失的林業病、蟲、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草原有害生物:指為害草原和牧草并造成經濟損失的有害生物包括嚙齒類動物(如鼢鼠)、昆蟲(如蝗蟲)、植物病原微生物、寄生性種子植物和雜草等。

    外來林業有害生物:指原產于國(境)外,傳入我國后已經影響森林、林木、林木種子等正常生長發育并造成嚴重損失的林業病、蟲、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國家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指在我國境內局部地區發生,危險性大,能隨植物及其產品傳播,經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布禁止傳播的林業有害生物。

    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簡稱林業重大生物災害):指因人為或自然原因,由病、蟲、雜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引起的,對林業造成(或潛在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生物災害。

    重點預防區:指具有重要生態和經濟價值,需特殊保護的區域。

    解讀地址鏈接:http://www.pysmaapp.com/xxgk/detail/content/6437abec7f8b9a8076d443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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