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政辦規〔2022〕14號
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呼瑪縣推動經濟振興高質量發展
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林場,縣直、中省直各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呼瑪縣推動經濟振興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呼瑪縣推動經濟振興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試行)
為進一步提升縣域經濟發展質量和核心競爭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縣域經濟振興,實現高質量發展,依據國家和省、地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
(一)支持工業新建項目。對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1000萬元(含)以上建成投產并符合支持條件的工業項目,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2%給予補助,單戶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40萬元。
(二)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企業年度設備投資在50萬元(含)以上建成投產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設備投資總額的5%給予補助,單戶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壯大
(三)支持寒地測試產業發展。對來我縣投資發展寒地測試產業,新建固定資產投資達1000萬元(不含土地價款)以上,對項目內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給予10%以內的資金支持。新建項目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四)支持大數據中心建設。鼓勵數字經濟領域企業在我縣投資建設大數據中心。經認定對本地經濟發展有實質性貢獻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五)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對投資額200萬元(含)以上的數字化應用項目,按投資額的1%給予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推動“企業上云”,對成功上云企業購買云服務的費用,按實際發生費用的10%給予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3萬元。
(六)支持食品產業精深加工。鼓勵食品加工企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對入選黑龍江省年度食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典型成果的企業,可一次性獎補3萬元;對入選國家年度食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典型成果的企業,可一次性獎補5萬元。
三、推動企業加快成長
(七)支持企業入規。對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入規超過三年且年度增加值增速超過全區工業增加值增速年計劃目標的企業給予貢獻獎,每超過1個百分點獎勵1萬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八)支持企業入統。對新增限額以上統計的批發類法人企業,每戶獎勵5萬元;新增零售類限上法人企業,每戶獎勵3萬元;新增住宿和餐飲類限上法人企業,每戶獎勵2萬元;對已有的限上法人企業(建筑、房地產開發類除外),年主營業務收入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幅達15%以上的,每戶當年獎勵1萬元。
(九)支持企業上市(掛牌)。對在哈爾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我縣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十)支持企業入駐經濟開發區。對新入駐經濟開發區的企業,繳納的土地出讓金除按國家規定提取上繳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可用于該項目的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十一)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對認定為國家級“小巨人”、省級、地級專精特新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
四、推動創業創新能力提升
(十二)支持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個轉企”3年內每年給予轉型企業3萬元獎勵。
(十三)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創業。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帶動1人以上就業且與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創辦小微企業每戶補貼5000元,個體工商戶每戶補貼3000元。
(十四)支持民營企業商業模式創新。對年網絡銷售額首次突破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電商企業,且郵寄快遞單數分別超過1500單、5000單、10000單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2萬元、3萬元的基礎上,每單給予1.00元的運費補貼,單戶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1萬元。支持正能量網紅發展,以宣傳呼瑪縣生態、旅游、特產為主要直播內容,注冊地在呼瑪縣或賬號在呼瑪縣本地運營,粉絲數量超過10萬的運營主體,對排序前三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如同一運營主體下有多個賬號,按粉絲數量最多賬號獎勵。
(十五)支持企業研發新產品。對研發新產品并已投入生產,且年度單品銷售收入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五、提升企業發展質量和競爭力
(十六)支持企業進出口。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和國際化經營,提高出口產品附加值,進出口企業年進出口額達到1000萬元,獎勵10萬元;每超過100萬元,增加獎勵1萬元。
(十七)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對被認定為地級以上(含)“專精特新”企業,上一年度新增流動資金貸款200萬元(含)以上,實付利息不少于10萬元,且當年本息都已結清,按照人民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10%給予企業貼息,每年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
(十八)支持企業標準體系建設。鼓勵企業實施標準化戰略,對參與制定和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并起主導作用的民營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
(十九)支持優秀企業家培育工程。鼓勵我縣企業積極參與全區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選活動,對獲得地區獎勵的優秀民營企業家,給予每人1萬元獎勵。
(二十)支持規上工業企業留住人才。對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連續工作三年以上的專業人員,因企業生產經營困難離崗,可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擇優聘用。
六、附則
(一)本政策適用于工商登記、稅收征管關系在呼瑪縣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嚴格履行統計填報義務,非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列入異常名錄和安全生產黑名單的企業或個人。
(二)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原則上采用“免審即享”兌現方式,不需要企業申報。通過大數據審核無法確認是否符合獎補條件的企業或個人,需按要求提交佐證材料。
(三)符合本政策措施,同時符合國家、省、地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另有規定的除外(評審標準相同,通過政策疊加效應激發企業加快成長動力和升規入統積極性)。
(四)本政策措施如與國家、省、地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相沖突的,以國家、省、地的法律法規政策為準。
(五)對于存在弄虛作假騙取獎補資金行為的申報單位,除追回獎補資金外,企業3年內不得申報獎補項目,同時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試行,有效期至2025年。有效期滿后,涉及有效期內的獎補條款延續至政策執行完畢。政策執行期內如遇國家、省、地政策調整,涉及的重大事項及時向縣委、縣政府請示報告并隨之調整。
本政策措施由縣工信局、縣商務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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