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4596 發布人:孟楊 審核人:孟楊 作者: 孟楊 發布時間:2023-04-04 |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人工增雨、防雹的安排部署,為了保證人工增雨防雹作業區域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頒布的《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今年我縣作業點設置如下:
呼瑪縣各鄉鎮林場,流動火箭發射器, 作業期為4月10日-11月20日。
二、 4月10日至11月20日為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期,在此期間若有適宜的天氣過程均可能進行人工增雨(雪)防雹作業。
三、火箭發射器作業點半徑15公里圓形范圍內為彈著點區域,作業期間應盡量不要進入此區域,當地派出所要協助警戒。
四、若發現未爆炸的火箭彈,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撿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時與縣人工影響天氣主管部門或當地派出所聯系,以便妥善處理??h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電話:3512471或15734579700。
特此公告
呼瑪縣人民政府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2023年4月4日